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

导语 张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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