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张掖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张掖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提取条件

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还清,且未给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作担保或担保责任已解除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条件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房屋类: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非房屋类:

张掖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1.《张掖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

3.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4.根据职工提取情形不同,还须同时提供以下相应证明材料:

房屋类:

(1)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五年以上,且未享受房改政策购房及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一年内购房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城市建设用地许可证》、《城市建设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

(2)合法租住公有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缴租发票及工资收入证明。

非房屋类:

张掖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职工根据所需提取用途准备对应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取资格;

3、支取公积金。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无力支付房租、本人及家庭成员住院治疗费或子女上大学学费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并提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证明资料,由公积金中心调查审核后,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支付房租的实际费用、住院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及实际缴纳的学费。

2、合法租住公有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持房屋租赁合同、缴租发票及工资收入证明等材料,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批准后,可提取本人不超过当年房租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全额提取:

张掖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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